履行好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责 切实守好国有资产“家底”

来源于:资产管理 日期:2024-08-05 14:31:19 浏览:21次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创造和拥有的宝贵财富,管好、守好国有资产“家底”,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新职责,是法律对人大监督职能的强化和拓展。为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切实提高监督实效,2018年5月,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办法》。制度建立的同时,区人大常委会还不停地改进革新监督方式方法,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连续五年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等专项报告的方式,从不同角度找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审议意见的方式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改进要求,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通过持续的监督和支持,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拓宽广度深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呈贡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加强企业国有资产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切实守好人民的“家底子”。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2019年9月、2023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加快国有公司改革进度,注重发挥国有资产在新区发展建设中承载社会责任的作用,加快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督促公司逐步优化管理层级,格外的重视企业经营风险的预防”等十一方面的要求,进一步促进了区人民政府在深入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区城投集团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区城投集团多元化发展等方面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夯实制度建设,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加强,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体系,交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完整账、明白账。2020年9月,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督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认真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五方面的要求,推动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昆明市呈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昆明市呈贡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四个管理文件,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完善资产核算管理,有序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纳入国有资产核算管理。

  落实监督问效,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监督。切实履行好人大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监督职能,逐步的提升监督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确保监督取得实效。2021年12月,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增强国有自然资源规范管理意识,全面摸清国有自然资源的底数,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等五方面的要求,推动区人民政府完成6506亩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完成环湖路以西滇池二级、三级保护区建(构)筑物整治工作,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开展国有新城林场、白龙潭水库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完成1604.42亩土地供应、完成1265.99亩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监督。国有资产覆盖面广且复杂,对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专业性要求比较高,只有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人员力量,建立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完全胜任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的专业队伍,才能管好、监督好国有资产。2022年5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针对国资监管队伍力量弱、专业性不高的问题,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健全完善国资监督管理的机构内部职能配置,加强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培养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等三方面的要求,推动区国资局增设了综合科和企业管理科,国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完善;制定印发了《昆明市呈贡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等8个国企监管制度文件,国资监管制度逐渐完备;强化部门和单位国资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部门国资管理上的水准不断提高。

  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探索综合运用专题调研、专项视察、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握指成拳”,依法、全面、有效履行好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守护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